关于征求《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湘政办发〔2018〕75号)的要求,我们拟定了《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附后)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讨论,并提出不少于5条以上的修改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于2月25日前报送纸质件和电子稿至常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465号
联 系 人:杨芳
联系电话:7718207
附件: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常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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