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教许决字〔2024〕1号
唐汇清:
你于2024年3月6日向本机关提交变更常德海乘职业学校有限公司名称的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我局于2024年3月6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常教许受字〔2024〕1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唐汇清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本次决定准予许可事项为:
同意“常德海乘职业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为“常德时代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简称“常德时代中等职业学校”)。
本机关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常德市教育局
2024年3月7日
联系人:许美全
联系电话:0736—772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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