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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教育法”来了,专家教你划重点!

来源:常德融媒 2022-05-17 18:30 字体:【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教法”)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新法新在哪里?对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有何作用?备受关注的初中毕业后的“普职分流”取消了吗?修订以后给学校、老师、学生带来哪些变化?听听专家的权威解读。

新法新在哪里?

刘显泽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研究所原所长、

研究员、二级教授

新修订的2022版《职业教育法》与1996版《职业教育法》对照比较,1996版《职业教育法》共五章四十条,其中,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2022版《职业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新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并通过推进普职融通等制度设计,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从“层次教育”到“类型教育”转变。

此外,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贯通的招生和培养;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这些规定从制度设计的层面,真正实现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定位。


初中毕业后的“普职分流”取消了吗?

陈少锋   

常德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的说法完全是误解误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以前“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的表述,修改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去掉“分流”表述,并不等于取消“普职分流”,也并不是要弱化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普通教育,而是要按类型教育的新定位,以普职融通的新思维,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社会地位。从“分流”到“协调发展”,这一修改内涵更加丰富。其一,“协调发展”涵盖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在资源配置、发展水平、教育规模等要素的协调,不仅仅是学生升学路径的“分流”,体现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其二,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没有变,但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阶段,普职“协调发展”的具体标准会有所不同,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情况,因地制宜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以及其他协调发展的内涵。


                         

新法对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有何作用?

黄云新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新法首先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将进一步有助于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职业教育,加强统筹协调,增加财政投入;有助于提高各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助于促进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从学校层面上讲,对办好职业教育更加充满信心,更加重视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层面,更加重视“双师”素质提升,去企业、乡村、医院等生产一线丰富职业经历和经验;学生层面,让职业院校学生在实习、就业及职业发展等方面享有与其它同层次高等教育平等的机会。让职业教育更有甜头和奔头,增强高职院校学生学习的自信心和积极性。


在新职教法的背景下,

学校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

姜协武   

常德技师学院院长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促使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为牵引、规范、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律支撑。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应该培养服务“三高四新”,培育“四有新人”。

“心有梦想”之人。心中有梦想,脚下才会有力量。身处这个伟大时代的技师学子,首先要胸怀技能梦想,争做大国工匠,逐梦技能报国,担当起“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神圣使命;“腹有诗书”之人。既要学好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又要加强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学习,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开拓眼界、豁达心胸、升华灵魂,做“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读书人;“手有绝活”之人。要心无旁骛、坚定不移地练好绝活绝技,做到知行合一、人岗匹配、德技双馨,为实现职业理想打下扎实的基础,使自己成长为有能力履好职、成大业的高精尖;“行有操守”之人。德,作为立身之本,成事之基,是我们安身立命之根本。要争做新时代工匠,必须经历“学做匠人,守持匠心,铸就匠魂”修行,做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新工匠。


                         

新的职教法颁布以后,

学校和老师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

高长生 

临澧县职业中专学校校长

新的职教法颁布实施后,学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面临的机遇有,给职业教育提供了政策保障和物质保障;让职业学校办学充满活力,更加开放,更加自主;打通了人才培养通道,拓宽人才晋升空间,提高了社会认可度,让更多人向往、接受职业教育。面临的挑战则是,在如何对接产业、对接企业的问题上,学校处于被动地位,尤其是县级中职学校。学校的专业设置问题,专业老师短缺问题,如何解决?普职协调发展,职教处于弱势,如何解决?这都是亟待解决的。


孙洁  

常德财经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筹)教务处长

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赋予了职业教育新的使命,充分说明了我国职业教育将全面进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这对我们职业院校和老师来说,是机遇、是挑战,更是使命和责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直面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明确“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等规定,从法律层面破除了职业教育的“天花板”,拓宽、延伸了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深造通道。这意味着职业学校学生既可以上高职院校,也可以上普通高校,既可以上专科,也可以享受本科及本科以上层次教育,并可以申请相应学位。升学深造通道的畅通,必将提升在高中阶段教育中选择中职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比重,提高中职学校的吸引力和认可度。

作为新时代中职学校的一名党员教师代表,也是学校的教学管理人员,如何进一步探索“思政育人”,推进产教融合新路径,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最终达到职校生的文化、职业双素养及核心竞争力的双提升,助推学校和专业的双优发展,努力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是现阶段最紧迫的问题、也是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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