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2021年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湘职改办〔2020〕13号)以及《关于做好我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常职改办〔2021〕9号)文件精神,经各区县市申报,市人社、教育部门审核,现将我市2021年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设置相关情况(见附件1)进行公示。详情可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6-7893116)、市教育局(0736-7719012)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不满55周岁,且能到设岗学校服务满5年的符合中小学高级教师的各项参评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可跨校、跨行政区域“对岗申报”,并按照常职改办〔2021〕9号文件(见附件2)要求准备参评材料。
附件1.常德市2021年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情况公示表.xls
附件2.关于做好我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常职改办〔2021〕9号).pdf
附件3.印发《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13号).pdf
常德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德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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