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2023年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为保证我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港澳台居民持我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申请人达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4.常德市教育局仅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如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附后。具体要求以县市区教育局的公告为准。
二、申请程序
常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
(一)网上申报与材料提交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提交成功,可立即在“申报提醒”页面点击“上传材料”,完成后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注:申报阶段截止后,非“平台留言”提醒,不再重复提交与更新材料。
2.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9日。
请注意下列细节:
(1)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使用手册.pdf,对照手册操作。
(2)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b,不可使用手机翻拍旧照,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
(5)“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以免有误。
(6)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本认定机构申请人一律选“否”。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中核验已取得的最高学历。
(7)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学历证书为毕业证书,请勿上传学位证书。请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9)在“请选择确认点”处,统一选择常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确认点。
(10)在“证书领取方式”处,申请人统一选邮寄,并准确填写详细邮寄地址,证书邮寄不收取费用。
(11)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二)体检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阶段截止前,持身份证到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人民路1266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需上传。体格检查统一按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内容进行,体检表上应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医院骑缝章,清晰标注体检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指定医院2023年内出具的教师资格体检结论均适用于市教育局下半年批次教师资格认定。
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
(三)材料确认
确认方式:申请人进行网上材料确认。请关注个人申办进展情况,特别留意“留言”提醒。完成后认定状态为“待认定审批”。
网上确认时间:10月23日-10月27日
注: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如提交的材料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根据“留言”提示至现场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材料确认。
现场补充材料确认时间:10月30日-10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注:仅受理网上材料确认未通过情况)
现场确认地点:常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L区009综合窗口(月亮大道和朗州北路交叉口)。
三、审批发证
1.本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信息),依据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
2.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本认定机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留言提醒告知申请人。
3.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并由常德市教育局为申请人免费邮寄送达。
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领证事宜请查阅相应县市区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仔细查阅本公告。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错过时间、选错机构、填错信息或材料不全的,本认定机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同一申请人1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严肃处理。
4.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到现场提交材料的,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代办。
5.其他情况办理。对需要协查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需补充材料的,本认定机构另行联系申请人。
常德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常德市:1.业务办理: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L区009综合窗口,0736-7717057;2.政策咨询:市教育局人事科,0736-7719012。
武陵区:0736-7229157
鼎城区:0736-7371915
汉寿县:0736-2897359
石门县:0736-5300796
桃源县:0736-6621077
澧县:13875053702
临澧县:0736-5824292,15115779466
津市市:0736-4222843
安乡县:0736-4312995
常德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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