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教许决字〔2024〕3号
孟敏:
你于2024年6月20日向本机关提交安乡县金海友闻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增设高考补习班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我局于2024年6月20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常教许受字〔2024〕3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孟敏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办学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本次决定准予许可事项为:
同意安乡县金海友闻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变更办学层次,增设高考补习班。
本机关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常德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许美全
联系电话:0736—772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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