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颁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6条禁令”
6月24日下午,湖南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强调,今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严格落实“6条禁令”,要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严格实行阳光招生,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尽快建立起职教与普教统一计划、统一平台、统一录取的阳光招生“三统一”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6条禁令”内容如下:
1.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
2.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
3.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生源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
4.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
5.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6.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或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举办普高班或擅自开办国控专业,以虚假注册、双重注册学籍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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