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学生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入园补助。资助对象为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平均资助面为在园幼儿的10%,其中脱贫县为15%,其他地区为7.5%,平均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常德市石门县的寄宿生资助面为30%,非寄宿生资助面为17%,其它县市区寄宿生资助面为20%,非寄宿生资助面为7.5%。小学寄宿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同学段寄宿生补助标准的50%。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常德市石门县的资助面为在校学生的30%,其它县市区的资助面为15%,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1300元、2300元、3300元分三档确定。
4.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省级示范学校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非省级示范学校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
5.普通高中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与免学杂费范围一致,其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教科书收费标准执行。常德市按照每生每年640元减免。
6.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资助范围,非涉农专业、非原连片特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比例约15%。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1300元、2300元、3300元分三档确定。
7.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比例约10%。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常德市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400元,按学期减免。
8.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标准为每生6000元。
二、2025年度学生资助实施情况
2025年,全市共发放学前教育入园补助16818人次,合计金额840.95万元;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09152人次,合计金额5349.5375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5330人次,合计金额2941.55万元;普通高中免学费11262人次,合计金额970.284万元;发放中职国家奖学金61人,合计金额36.6万元;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26757人次,合计金额3080.34万元;中职免学费84255人次,合计金额101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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