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及依据:根据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1〕52号)规定:“课后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市州发改、教育、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质价相符、非营利原则制定,报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教育局、常德市财政局联合开展全面深入调查,经成本测算,本着减轻家长经济负担的原则,对我市课后服务收费制定收费政策。
二、适用范围和重点内容:
1、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市、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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