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动真格
3月31日前,学校与教师全部签订自觉抵制违规补课承诺书;3 月 31 日后,对仍然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一经查实,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常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近日,我市进一步加大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在职中小学教师包括纳入人事编制管理和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在岗教师。
近些年来,国家、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相继出台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开展了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等。目前,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卓有成效,涌现出了麻小娟等一大批有教育情怀、有高尚情操、有创新精神、有崇高品德的好教师,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专项整治范围为: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其他人员组织的违规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介绍、诱导、胁迫学生参加校外补课或家教家养等。3 月底前,各地、各单位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对主动承认、立即停止违规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的教师,可从轻处理;对事后查证属实的,一律从重处理;各地、各单位采取不定期检查、暗访、学生或家长问卷调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保持整治违规补课的高压态势。
整治问责动真格: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一经查实,一律收缴违规所得,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处分;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按不合格处理;同时,给予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等组织处理。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的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聘用人员,责令相关学校一律解聘;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按不合格处理。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的市、县(区)两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一律按程序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对制止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不力的公办学校,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制止在岗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不力的民办学校,要限制其招生计划,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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