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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教育局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174号提案的回复

2018-05-04 16:55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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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教案〔2018〕1号A类  


常德市教育局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174号提案的回复


  涂杉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托管”乱象,要打击更要规范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校外托管机构主要为中小学生提供午餐和午休、下午放学后临时看护和晚餐服务,属家政服务性质。“托管”的出现是我国转型期社会发展的产物,具有一定的社会刚性需求。正如您指出的“目前校外的托管机构眼花缭乱,当下多属‘黑作坊’,处于多部门监管的空白地带”,“托管”作为热点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至今仍存在“黑作坊”的现象,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不外乎以下三点,其一,由于国家顶层未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导致各地管理办法也是五花八门,国家层面关于托管的有关管理规定出台时间较晚,另外对社会宣传不够,造成一部分想办托管的人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办手续。其二,就是法治观念淡薄,有开办托管的人明知规定,为降低经营成本,不想办理相关手续,不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其三,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没有真正履行部门职责,缺失有效监管,对“黑作坊”的取缔工作未落到实处。有关校外托管机构监督管理建议(提案)此前连续多次提出,2016年列为市政协重点督办提案并由教育局牵头办理,通过多方努力工作已经办结,已于2016年11月23日,由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4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教通〔2016〕166号)。在该通知中,对托管机构进行了定性,明确了托管机构实行“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明确了有关部门各自的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对各区县市及有关职能部门也提出了工作要求。

  为了出台托管机构监督管理文件,市教育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一是学习外地经验。2015年7月,在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带领下,市教育局及相关单位分别赴广东清远、中山,湖南郴州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市领导。同时,结合当前的有关政策法规,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提出了意见建议。二是搞好本市调研。到相关区县开展调研,对午托机构进行调查摸底,着手建立接受服务的学生基本情况台账。三是出台管理文件。参照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职能职责,成立了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形成管理合力。

  今后,我们将依据下发的这个文件,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拟定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扩大宣传。通过学校、家长会等有效方式宣传我市已经出台的托管机构管理规定,让社会知道,让想开办托管机构的知道该怎样办理合法的手续,怎样规范开办托管机构。二是加强监管。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要认真落实已经联合下发有关托管机构管理工作文件,要履行本部门的职责,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搞好联动。各部门在履行好本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作用,要搞好部门间的配合和联动,互通情况,加强联合执法,定期开展对无证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四是探索如何高效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和社会力量,缓解不断增长的学生托管需求,从根本上解决“三点半难题”

  希望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加强对托管机构的整治和监管,治理“托管乱象”,规范托管市场,使托管这一新型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让家长们放心,让社会满意。


常德市教育局     

2018年5月3日     


  签发人:唐汇诰                  联 系 人:聂景文

  联系单位:市教育局社管办        联系电话:772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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