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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财教指〔2025〕9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单位)2025年第七批教育综合发展(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功能科目、政府预算经济科目、部门预算经济科目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1〕14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区要及时足额落实本级财政支出责任,不得挤占“三保”等刚性支出,不得超出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铺摊子、上项目,严禁新增隐性债务。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规范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尽快拨付资金,做好资金全流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