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等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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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有效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中小学校有序、安全地开展研学旅行等校外活动,不断加强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等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项预防和处理条例》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常德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1.严格履行备案程序。全市各中小学校组织外出研学旅行等校外活动必须按程序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提出申报。

2.强化活动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校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活动须由校级领导带队,原则上每班要配备不少于3人的随行教师或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学校要安排掌握应急知识技能人员随队保证安全。

3.做好活动过程管理。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其他管理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逐级随时报告遇到的突发情况。如遇突发事件,要按照政府应急响应机制开展救援工作,要第一时间实施现场救援、第一时间请求事发地的110、120支援,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或车辆开进、活动开展、安全管理等情况,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应做好记录,并适时协调、指导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必要时应立即赶往现场协调处置。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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