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CR-2025-03003
各县市区(管理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24〕39号)等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现就全市中小学作息时间、早晚自习及双休日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规范作息时间安排
1.起床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原则上不早于6:30,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
2.到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不得强制学生提前到校。学生因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校要妥善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因学生回家路途遥远的,可以周五下午放学,周日下午到校,学生到校后可以补齐周五下午的课程。
3.上课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初中、高中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
4.睡眠时间。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合理安排作息,小学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3:00。各校应科学安排午休,确保学生每日午餐午休时间不少于90分钟。保障学生足够的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
5.课时与课间。每课时小学不超过40分钟,中学不超过45分钟;义务教育课间休息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二、严格早晚自习管理
1.小学阶段。非寄宿制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早、晚自习或变相补课,提前到校的学生可自行在班上早读,学校要保障提早到校学生的安全,学生离校时间不迟于18:00。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
2.初中阶段。非寄宿制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的基础上,并报属地教育局备案后可以开展晚自习,学校为学生提供晚自习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不得收取费用,但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30。
3.高中阶段。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时间不晚于21:30(高三不晚于22:00)。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2:00(高三不晚于22:30)。
三、落实双休日及节假日管理
1.双休日管理。全市中小学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或组织考试。保障学生平均每周休息两天,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采用双休、半月休和月休制度。放假期间,学生自愿申请到校自主学习的,学校要做好安全管理。
2.课后服务管理。学校可提供自愿参与的素质拓展、兴趣社团等服务,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变相补课。
3.特殊情形。因国考、学考、中考及不可抗力等原因,耽误学生课时需调整作息时间的,可合理安排补齐所耽误时间,并报属地教育局备案。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需提前报批并确保学生休息时间。
四、强化监督落实
1.落实主体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照文件要求,抓紧调整规范作息时间表,经校务会审议后公示,并报属地教育局备案。
2.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作息时间的监管和检查。市教育局将采取随机抽查、暗访、家长问卷等方式核查各校落实情况。
3.严肃追责处理。对学校违反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调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对教师及管理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调离工作岗位等行政处理。
4.营造良好氛围。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共同保障学生休息权、健康权。鼓励学校创新作业管理、优化课堂教学效率,实现“减负提质”目标。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常德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