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评选及前三批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复检工作的通知
常教通〔2025〕48号
各县市区(管理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根据市教育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评选及前三批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复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符合《常德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的单位,均可申报。
2.已认定为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可根据相关条件申报营地。
3.各县市区原则上申报1-2家(无具备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二、复检对象
已认定的前三批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营)地、课程点。
三、申报及复检程序
1.发布公告。2025年4月30日前,在常德市教育局网站、常德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申报评选及复检通知。
2.属地受理。符合遴选条件的基(营)地、已认定的基(营)地,于2025年5月8日前将申报资料、复检资料(其中申报表、创建评分细则、课程模板、复检资料清单、复检评分细则见附件2—6)报送当地教育部门。
3.推荐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收齐资料并按要求分类筛选,组成县(市、区)级评审组进行现场测评,合格方能推荐上报至市教育局。
4.复检评审。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抽调专家组成市级评审组。通过资格审查、资料审核、现场复核、综合评估后初步确定新入选的基地名单。复检通过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现场察看等形式认定合格名单,并根据得分情况定级分档。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则退出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管理目录。不具备基地运营条件但可供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活动的场所,只能被认定为“常德市中小学生校外实践场所”,不得单独承接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5.结果公布。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四批基(营)地入选名单以及复检基(营)地定档情况,按程序发文公布。
五、相关要求
1.参与评选的单位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交虚假信息和资料的单位当场取消评选资格。
2.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拟推荐单位的申报资料和已认定的基(营)地复检资料于2025年5月2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218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龙家骅,联系电话:0736—7723029,电子邮箱:cdjjk2022@126.com。
附件:1.常德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管理办法.doc
3.常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创建评分细则.doc
6.常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复检评分细则.doc
常德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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