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08-24 22:15 来源:常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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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产业发展局、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常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商务统计局、财政局、宣教局,西湖管理区、 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财政局、教育局,桃花源旅游管 理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宣教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秩序,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5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6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秋季我市中小学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管理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1)伙食费。按每生每天不超过17元标准执行,不具备统一 配餐条件,只提供饭菜加热服务的,每生每期不超过50元。
  (2)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按不超过附件1标准执行。
  2.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收取伙食费、作业本费 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1)伙食费。学校实行打卡或购票(卡)就餐的要配有不超 过17元/天标准伙食,其他由学生自由选择伙食标准。
  (2)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按不超过附件1标准执行。
  (3)住宿费。按同级发改、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4)校服费。已实行公开招标的区县市,校服采购继续实行公开招标;未实行公开招标的区县市,由同级发改部门根据成本监审情况核定标准。
  (5)就餐卡补办费。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首次办卡免费,补办就餐卡按不超过10元/卡标准收取。
  (6)校外活动费。学校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校外活动范围仅限于郊游、看电影和参观展览。收费标准须经发改部门审核,学校按次收取,据实结算。
  二、高中阶段教育收费管理
  公办普通高中,除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教 辅材料费外,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 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新生体检费、校外活动费。
  1.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 个档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
  2.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按附件2标准执行。
  3.课本费。由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在附件3内选定,以学校报订给新华书店的品种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4.住宿费。按同级发改、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5.伙食费。学校(含职高)实行打卡或购票(卡)就餐的要配有不超过17元/天标准伙食,其他由学生自由选择伙食标准。
  6.校服费。已实行公开招标的区县市,校服采购继续实行公开招标;未实行公开招标的区县市,由同级发改部门根据成本监审情况核定标准。
  7.就餐卡补办费。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首次办卡免费, 补办就餐卡按不超过10元/卡标准收取。
  8.新生体检费。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
  9.校外活动费。学校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校外活动范围仅限于郊游、看电影和参观展览。收费标准须经发改部门审核, 学校按次收取,据实结算。
  职业高中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见附件5)。
  三、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
  1.严格教辅材料管理。各地要按照"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原则,落实"一科一辅"政策。根据教育部、人民日报社、全国少工委《关于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阅读活动的通知》(教基函【2019】1 号)要求组织开展的主题阅读活动配套延伸读物《做好新时代接班人》《学典明理》由学校公用经费购买装备图书馆(室), 有需要的学生也可自愿向新华书店等正规书籍发行部门购买。面 向学生公开发行的《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等教育类期刊,应由学生自愿向有资质的发行机构订购。《劳动教育》教材,各地各校可根据需要编写劳动教育地方教材或校本教材, 免费发放给中小学生使用,也可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购买或学生  自愿到新华书店等正规书籍发行部门购买。《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可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购买,免费发放给中小学生使用,也可由学生自愿到新华书店等正规书籍发行部门购买。
  2.加强学生食堂管理。学校食堂按照"保本不营利”的原则执行,保证学生伙食质价相符。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应按规定建立伙食台帐,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 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含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 照相费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课后服务费,待省、市文件出台后按文件执行。保险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投保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学校可以为学生投保提供便利条件,但学校不得统一代收学生保险费,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4.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要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97号)文件精神,在学校大门醒目位置、缴费处、学生住宿区、食堂等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固定公示牌(栏、墙)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
  5.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各地发改、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教育收费政策监管和监督检查职责,认真落实秋季 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督查,督促辖区内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 省和市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同时坚决防止超越权限制定与上 政策相违背的教育收费规定。要进一步优化信访受理办理机制,对群众反映教育乱收费的每一件举报都要落实查办和督办责任。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收费秩序,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附件: 1.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最高限价表
     2.2021年秋季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和代收费最高限价表
     3.2021年秋季普通高中教科书目录
     4.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5.湖南省职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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